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公司有一處閑置房屋對外出租,按合同規定預收了兩年的房租,請問老師我公司是否可以在合同履行期內按月分攤確認收入,上繳營業稅、房產稅等。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不不動產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 企業所得稅規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項所稱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79號
一、關于租金收入確認問題?
根據《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為在我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采取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的非居民企業,也按本條規定執行。?
3、房產稅可按受益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