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為工業企業,公司建造廠房、辦公樓給施工單位,現已結算,就甲供材部分,地方稅務局與我司簽訂代扣代繳協議,已有我司繳納,現咨詢,我司代扣代繳的相關稅費是否能入房屋成本?如果不能賬務如何處理比較好(我司為上市公司)?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來信,答復如下:
1.甲供材代扣代繳的相關稅費是否能入房屋成本取決于各地主管稅務局的管理辦法以及建設方和施工方的相關合同條款。貴司代扣代繳的相關稅費能否入房屋成本,建議和主管稅務局確認。
2.如果甲方不能賬務處理甲供材代扣代繳的相關稅費,建議乙方領用甲供材時,憑領料單(含數量、單價、金額)通過應收帳款記帳,并作為工程結算收入開票、繳納稅金及附加,其稅金及附加作為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抵減乙方當期損益。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