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通過法院競拍方式,取得前公司通過評估公司評估資產4億元的房地產項目。我公司支付法院拍賣款4億元,列支開發成本。拍賣手續費140萬,可以列支開發成本嗎?我公司替前公司支付6000萬營業稅金等,可以列支開發成本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拍賣手續費140萬,可以列支開發成本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也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因此支付給拍賣公司的手續費應該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貴公司替前公司支付6000萬營業稅金等不屬于貴公司的費用,不能在貴公司賬上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