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希望雇傭一批兼職人員賣商品,兼職人員收入全部來自銷售商品的提成,每件商品的提成率為20%-40%
問題:1、兼職人員的收入是否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個所稅?
2、支付給兼職人員的勞務報酬是否屬于傭金?是否按照國稅【2009】29號公告進行處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兼職人員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個所稅。
2、支付給兼職人員的報酬屬于人工費用,可以稅前扣除。不屬于國稅【2009】29號公告固定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務報酬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29號
二、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