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集團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中國銀行作為主承銷商進行發行,屬于債券性質。籌得資金供下屬公司使用,是否屬于統借統還范圍?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金融機構統借統還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貸款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兩文,要認定為統借統還借款,我讀到了三個關鍵點:
1、集團公司統一借款,統一還款,分撥下屬單位。
2、集團公司同利率向下屬企業收取利息。
3、由集團公司所屬財務公司經辦相關事宜并與下屬企業簽訂統借統還借款合同。
具體您們這種情況是否屬于統借統還請咨詢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