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如何開具發票繳納稅收及會計核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簡稱EMC)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耗能企業對節能項目以契約形式約定一定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耗能企業提供必要的服務,耗能企業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多方共贏的節能服務模式。
一、會計核算中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1.合同到期后,固定資產如何計量入賬
合同到期后,固定資產所有權最終歸用能企業所有,但用能企業沒有資金支出,如何將該部分資產列為自有資產成為核算的一個關鍵。根據相關規定,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當分別予以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處理;意味著用能單位支付分享收益時,一部分作為設備的購買支出,用“預付賬款”科目進行核算,待合同到期后,設備所有權歸用能企業所有后,再將“預付賬款”轉為固定資產。
二是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不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一般合同中沒有單獨的設備價款),能源管理合同期滿,用能單位取得相關資產作為接受捐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作為贈與處理。
2.合同期內,支付共享收益如何入賬
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分享效益,根據相關規定,也分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用能單位的分享收益支出,一部分作為設備的購買支出,另一部分作為費用列支。
二是如不能合理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全部作為費用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