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答疑熱線:010-56705591
電話答疑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結束)首次撥打電話需輸入用戶名密碼進行會員驗證
專家補充回復 | |
專家回復 | 納稅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不再按股票、債券、外匯、其他四大類來劃分,統一歸為“金融商品”,不同品種金融商品買賣出現的正負差,在同一個納稅期內可以相抵,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若相抵后仍出現負差的,可結轉下一個納稅期相抵,但在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股權不同于股票,股權轉讓不征收流轉稅。但是股票轉讓是需要繳納流轉稅。貴公司請參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