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一臺筆記本電腦因長期使用無法滿足業務需求,使用部門申請報廢并經由管理部門及總經理批準。將該電腦經過專業處理刪除所有公司信息后,低價出售給回收業者。
對于出售價格低于賬面價值或高于賬面價值處理是否一致?
我司對出售該資產需要開具發票嗎?增票?普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2012年國家稅務總局第1號公告(關于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對納稅人出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何開具發票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如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于以下兩種情形的,可按3%征收率的2%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屬于以上兩種情況的,按征稅率17%征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銷售該固定資產。?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