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請問我司以實物形式發放的員工福利,賬務處理是計入福利支出,是否需納入工資繳交個人所得稅?如果需交或是不需交能否提供相關的財稅文件?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依據以下文件,以實物形式發放的員工福利需要納入工資繳交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0條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