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現正在進行一期土地增值稅清算,對于之前土地拆遷補償費,如何進成本,需要開發票嗎,開發票的稅是免稅的,需不需要到稅務辦理免稅手續。(清算資料提交稅務后,稅務對拆遷補償這塊成本不認可,有拆遷補償協議和市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批復,請問稅務的不認可合理嗎,應該怎么跟溝通)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貴公司支付的折遷補償款如果是支付給個人的憑政府批準拆遷的文件、與拆遷戶的拆遷協議、拆遷戶收到拆遷費的收條原則是可以入帳且稅前扣除的。如果是支付給企業的補償應當由企業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才能入帳。如果現在稅務機關不認可可以問一下不認可的原因,依據稅務機關提出的疑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