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公司上線搞活動,一分錢搶美食。也就是如果商品是五元,我們只收消費者一分錢,剩下的4.99元我們公司補給商家。我們公司從上個月12日開始搞活動,收到的錢連一分特權一起有一萬元假如有三千是正常消費的。我們收商家3%的手續費,有六千是搞一分特權活動收到的,那我們的收入怎么算.六千塊要乘以4.99補給商家,賬務處理又怎么做。我們性質就跟美團的性質差不多的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一分錢搶美食的業務應屬于增加貴公司知名度,具有廣告性質的業務,六千塊錢做收入,補給客戶的錢應作為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