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A公司是B的全資子公司,B虧損1000萬,A盈利1100萬元。A公司欠母公司B 1200萬元。注銷子公司A。
母公司盈利,子公司虧損,現注銷子公司。子公司的虧損母公司能全額彌補嗎?
如果子公司實收資本1000萬元,累計虧損1500萬元,凈資產-500萬元。子公司注銷后,母公司投資損失500萬元。當年母公司能全額彌補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的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股權投資,可以作為股權投資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被投資方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
(二)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
(三)對被投資方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
(四)被投資方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依據上述規定,子公司的虧損如果符合上述約定母公司應發是可以稅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