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關聯交易達到多少收入,需要稅務局備案?還需要提供什么資料嗎?謝謝!例如:我公司目前收入2億,關聯交易達到1.6億,這樣需要稅局備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據來信,答復如下: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規定:“第十三條 企業應根據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按納稅年度準備、保存、并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其關聯交易的同期資料。…… 第十五條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免于準備同期資料:(一)年度發生的關聯購銷金額(來料加工業務按年度進出口報關價格計算)在2億元人民幣以下且其他關聯交易金額(關聯融通資金按利息收付金額計算)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上述金額不包括企業在年度內執行成本分攤協議或預約定價安排所涉及的關聯交易金額;(二)關聯交易屬于執行預約定價安排所涉及的范圍;(三)外資股份低于50%且僅與境內關聯方發生關聯交易。”因此,根據上述文件的規定,沒有要求關聯交易需要做備案處理,只需要在年度匯算清繳時附送相關報表資料,提供其關聯交易的同期資料。
2.建議和主管稅務局溝通確認。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