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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補充回復 | |
專家回復 | 您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所稱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營業額合計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勞務費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800元。 如果貴公司向個人支付的勞務費用低于上述金額是不需要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如果高于這個金額是需要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并交納相關稅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