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A公司和我們簽訂租賃合同,其中有一條為轉讓費,對方開的發票為租賃費。轉讓費也沒有的很具體是什么轉讓費。
問:這張發票可以不可以入賬,有什么財稅風險?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這帳發票不可以入賬,稅務風險請參考以下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三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