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個生產性企業,廠區內倉儲和貨物運輸都歸物流部(對外運輸是承包給其他物流公司),現想把此部門單獨成立物流公司,請問有什么稅收優惠?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34號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將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統一提高至2萬元,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
如果貴公司符合小微企業的條件是可以享受以上優惠政策的,如不符合,則需要正常納稅。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