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應付福利費的扣除標準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工會經費提取按實發還是應發工資提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應付福利費的扣除標準應按實發數;工會經費的提取按實發工資提取。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進一步明確:“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進一步明確:“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