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甲公司租用乙公司商業用房約17000平方米,租期從2016年 3 月1日開始,租金一年一定。
首年租金150萬元(即2016年3月1日---2017年3月1日);以后年度租金(即2017年3月1日后)按年參照周邊同等商業租金平均價格下浮15%確定(如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租金按此做法);計劃租期5年。
合同簽訂之日10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3000萬元,其中150萬元為首年租金,余2850萬元作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年利率4.5%,按季結息,每滿一個年度用隨后一個年度租金抵頂借款本金(如假設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1日租金為850萬元,抵頂借款本金后余借款2000萬元),直到頂完借款本金為止。
問:乙公司首次收到3000萬元是按150萬元計算繳納房產租賃營業稅還是按3000萬元計算繳納營業稅?(也就是說2016年4月申報營業稅是按150萬元計算房產租賃營業稅還是按3000萬元計算營業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按150萬元計算繳納房產租賃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