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前幾年一直虧損,本來就不用交所得稅。我公司能否將進項稅先在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待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借方核算,然后將用農產品核定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計入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并與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待抵扣農產品進項稅額相沖抵?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待抵扣進項稅是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的“待抵扣進項稅額”的明細科目,該明細科目用于核算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取得尚未進行交叉稽核比對的已認證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抵扣憑證)注明或者計算的進項稅額。輔導期納稅人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后,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貸記相關科目。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經核實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紅字借記“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紅字貸記相關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