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2014年1月開了一張工程發票100萬元,在2014年已經確認該收入并繳納相應的稅款,因實際工程結算金額小于之前的發票,所以需要重新開具新發票,將之前的發票作廢申請退稅,2015年8月作廢了該工程發票,又重新開了一份今年80萬元的工程發票,于2015年10月稅局把2014年1月開發票的稅款退回至我公司銀行存款內,以上2014年確認的收入及稅款需要通過以前年度調整損益來做調整吧?這些會計分錄怎么做?麻煩老師詳細回答,十分感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2015年10月稅局把2014年1月開發票的稅款退回至貴公司銀行存款內,以上2014年確認的收入及稅款需要通過以前年度調整損益來做調整,
借:銀行存款 (退回的稅款)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
貸:應收賬款 1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金額=退回的稅款)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需要做沖紅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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