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有一個問題心里有疑問麻煩你能回答一下:對于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下的數額每月都要結轉平了嗎?我看著有的會計的處理方法不同:第一種:這兩個科目下的數額不能結轉,進項稅一直在借方掛著,銷項稅一在在貸方掛著。第二種:每月把進項稅與銷項稅額下的數結轉平了。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我請問這兩種方法都可以嗎?還是哪種方法不可以?有更好處理此問題的方法嗎?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一般是計算出當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對于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及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下的數額一般到年底時轉平: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