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汽車制造業,外聘講師對公司員工進行培訓,收取我公司培訓費一萬元,培訓機構是否屬于營改增范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規定:“三、部分現代服務業
……
(一)研發和技術服務。
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
3.技術咨詢服務,是指對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技術測試、技術培訓、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和專業知識咨詢等業務活動。
從以上文件可以看出,如果貴公司屬于3中所說的技術培訓,則應屬于營改增的范圍,否則不屬于營改增。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