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追加一下昨天我們在投資方香港企業借款結息的問題,我單位去年去當地稅務局開了利息發票,并代繳了營業稅及附加,今年再去開時,稅務局說開不了,得對方開票.票據是應該他們出對吧?我們可以按開票金額代為申報營業稅及附加?7%的利息所得稅是對方自行繳納吧?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發票應當是由取得利息方開具,如果對方公司在當地沒有設置機構應當由貴公司為其開發票,并代扣代繳營來稅及附加。如果對方公司在當地沒有設置機構和場所企業所得稅也是需要代扣代繳的.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