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我單位與臺灣一家咨詢公司簽訂了咨詢合同,對方派人員來境內做咨詢,時間2個月.請問我公司需要代扣增值稅、所得稅嗎?如果需要代扣,稅率分別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貴公司需要代扣增值稅,稅率6%、所得稅,稅率10%。咨詢業務屬于營改增的范疇,增值稅稅率是6%。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條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四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一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這些稅費屬于臺灣公司應承擔的費用,不能在貴公司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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