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下屬于一家全資子公司,資產2049萬(與母公司往來2000萬,現金49萬),無負債,實收資本2000萬,未分配利潤及盈余公積金49萬,報表干凈,無人員及任何遺留問題。現擬以賬面凈資產即2049萬轉讓100%股權。
請問是否涉及企業所得稅,涉稅額為多少,相關的稅收法規的依據有哪些?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該股權轉讓涉及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49萬,應納稅額為49*25%=12.25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