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購買的B公司的設備,由于B公司交貨延遲,給我公司造成巨大損失,我公司還欠B公司部分尾款,現在B公司放棄這部分尾款,但是雙方都沒有什么協議,這部分尾款一直在我公司應付賬款中掛著好幾年了,現在想平賬,賬務上怎樣處理比較好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因涉及到增值稅進項稅,發生損失要求索賠,正確的處理方法是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2、企業所得稅法定性的要求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二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