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
老師!
關于我公司讓旅游公司代購飛機票的問題,旅游公司購票100元,代理費5元,我公司共支付給旅游公司105元,旅游公司給我們開普通發票105元,同時給我們電子客票行程單復印件,原件由旅游公司留存,我公司收到的普通發票能稅前扣除嗎?有什么文件支撐嗎?還涉及到其他稅費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貴公司取得的旅行社開具的普通發票可以入帳,并且可以稅前扣除。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上述業務不涉及其他稅費問題。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