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我公司收到的“建筑業統一發票(代開)”,蓋了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同時加了收款方的公章,這種發票符合要求不,這種發票可以可以在發票上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公司公章、發票專用章等?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沒有規定明確代開的“建筑業統一發票”在蓋了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的同時加了收款方的公章,是否符合要求;也沒有規定明確代開的“建筑業統一發票”在蓋了稅務局代開發票專用章后,是否可以在發票上加蓋財務專用章或公司公章、發票專用章等。但根據實踐理解,這種做法沒有必要。因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明確: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應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否則無效。納稅人領取自開的發票要加蓋發票專用章或企業財務專用章。
如果貴公司懷疑發票有假,建議和主管稅務局溝通確認。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