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業),共15位合伙人,共同出資200萬元投資A公司,A公司每年按期支付股息紅利18萬元,最后15位合伙人按照自己投資的比例,份去18萬元。請問合伙人如何交稅?
有限合伙企業200萬元,去銀行買理財金和購定期存款,合伙人如何納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企業稅后利潤給股東分紅需交納個人所得稅,交納的比例為20%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個人股東對合伙企業的分配的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稅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的規定,應當由向個人股東分配和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企業在支付時扣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