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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補充回復 | |
專家回復 | 貴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工程安裝合同,還是材料購置合同,如果是工程安裝合同,應取得安裝發票,而非材料發票,如果貴公司簽訂的材料合同,應取得材料發票,取得什么發票要根據貴公司簽訂合同即經濟實質來確定。 |
專家回復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因此,對建筑施工單位承建的建筑工程,不管合同價款如何簽訂,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按建筑工程的總體造價,按現行營業稅的有關規定繳納 “建筑業”營業稅,也就是說對甲方所供的材料應計入建筑施工單位的建筑業計稅營業稅額中繳納營業稅。 甲供材就是甲供材料.所謂“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設單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筑勞務的工程。對甲供材料建筑工程的計稅營業額,應按料、工、費全部價款計征營業稅。符合以上條件的,是需要計入全部價款,計征營業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