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是一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根據財稅〔2015〕78號《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我司的垃圾焚燒發電收入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另外根據《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我司的垃圾焚燒發電所得還可享受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的優惠。請問我司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收入是否也能夠屬于垃圾焚燒發電所得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所得稅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是針對所得而言的,并不區分收入類型,所以貴公司取得的增值稅退稅收入也能夠屬于垃圾焚燒發電所得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保護 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2〕10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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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享受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從事符合《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經批準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以及從事符合《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經批準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在該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按新稅法規定計算的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優惠期間內,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如企業既符合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又符合享受《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一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條件,由企業選擇最優惠的政策執行,不得疊加享受。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