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問老師,我公司是施工企業,企業所得稅在國稅征收。1.請問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是按開票確認收入繳納還是按完工百分比確認的收入繳納。2.另一個問題,被投資方用凈利潤轉增股本,其中一個投資方為法人企業(即公司),法人投資方的公司需要相應做長投分錄嗎,如果要做,那貸方應為什么會計科目。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企業所得稅:按照規定,企業在各個納稅期末,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采用完工進度(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是指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交易中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進一步進行明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
2.被投資企業對投資企業利潤分配一般有兩種形式:現金股利(也稱之為紅利)、股票股利(也成為紅股)。被投資企業直接將利潤轉增為投資企業股本即分派股票股利時,被投資企業根據股東大會批準的利潤方案,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股本(或實收資本)”科目。
對于投資企業而言,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的有關規定,投資企業只有在被投資企業分配現金股利時,需作賬務處理,即:當投資企業按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時,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當投資企業按規定采用權益法核算時,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分派股票股利時規定,投資企業不作賬務處理。
個人認為還是做賬的好,貸方應為“投資收益”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暫行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根據上述規定,居民企業投資于境內其它居民企業,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的,其從被投資方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為免稅收入,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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