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貨源有兩種:1.國內采購魚油,買給飼料廠開普票,享受免增值稅。
2.進口魚油,交了進口海關增值稅,有的賣給非飼料廠,開專票,增增值稅。但是有部分如果賣給飼料廠,是否可以開普票,是否能享受免增值稅優惠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用魚油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批復
國稅函[2003]第1395號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
你局《關于“飼用魚油”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請示》(閩國稅發〔2003〕214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飼用魚油是魚粉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主要用于水產養殖和肉雞飼養,屬于單一大宗飼料。經研究,自2003年1月1日起,對飼用魚油產品按照現行“單一大宗飼料”的增值稅政策規定,免予征收增值稅。
特此批復。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飼用魚油是魚粉生產過程中的副產品,享受免征增值稅的主體應該是生產企業。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