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2014年至2015年籌建廠房、倉庫、辦公樓,承包建筑方式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1、請問企業自行采購的建材,可以到國稅開具材料發票嗎?
2、建筑承包的包工,是到地稅開具建安發票?還是勞務發票?
3、咨詢地稅,說不管是自建還是承建,都要到地稅開具建安發票交稅。自己購建建筑材料收到的發票,在工程結算后,按工程造價去開建安發票,請問地稅這種處理方法是否正確,依據是?
4、如實際發生,無發票計入固定資產,是否在不允許正常經營的固定資產折舊。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請問企業自行采購的建材,可以到國稅開具材料發票。
2、建筑承包的包工,應到地稅開具建安發票。
3、咨詢地稅,說不管是自建還是承建,都要到地稅開具建安發票交稅。自己購建建筑材料收到的發票,在工程結算后,按工程造價去開建安發票,地稅這種處理方法正確,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
第十六條 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4、如實際發生,無發票計入固定資產,不允許在正常經營的固定資產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