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
我們公司是新成立的信息科技公司,現在產品準備上市,經營類似于美團那種,譬如我們收消費者100元,然后我們要返還合作商家90元,只賺取10元的服務費。我們收取消費者的100元需要全部反映在賬上作營收。那是需要100元全部開票計稅嗎?然后我們的合作商家都是個體戶,給不了我們發票,那我們要怎么操作?怎樣才能合理規劃稅收,避免那么高的稅負?我們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沒有能力承擔那么高的稅負,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有什么稅收優惠政策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需要100元全部開票計稅,貴公司的合作商家都是個體戶,他們應去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沒有發票不能稅前扣除。
稅收籌劃問題,按俱樂部規定不在網上作答,如有需求請與當地俱樂部聯系,謝謝合作!
請參考一下稅收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