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
您好!
我是一家物業企業,2013年接管的小區為政府要求管理的,我們代付了2013年的采暖費106萬元后,政府給我們轉來了152萬元的采暖費,當時沒有對這筆收款開具發票,而后我們對采暖費差額46萬元繳納了營業稅等相關稅費。現在政府要求我們開具63萬元的采暖費發票,請問我們財務如何處理?是否要調整2013年的賬務處理,如果不用調整,能否將這63萬元發票附在2013年收款152萬元的憑證之后?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貴公司本月開具了發票就需要繳納營業稅,貴公司需要補繳63萬元與46萬元差額的稅金。收入是調整前期即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來處理。
以上回復僅供參考,謝謝您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