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企業將租入的房產再進行轉租是否再繳納房產稅?
2、地下車庫如何繳納房產稅?
3、無租使用如何繳納房產稅?
4、免租期如何繳納房產稅?
5、房屋轉租如何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后出租房屋如何繳增值稅,稅率是多少?轉租是否可以抵扣租入支付租金 進項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企業將租入的房產再進行轉租不在再繳納房產稅。
2、地下車庫依據地上房產計算房產稅的方法計算繳納房產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
財稅〔2005〕181號
二、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計稅:
3.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三、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3、無租使用如何繳納房產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128號
一、關于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4、免租期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21號
二、關于出租房產免收租金期間房產稅問題
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5、房屋轉租業務應按租金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營改增后出租房屋如何繳增值稅,稅率是多少?轉租是否可以抵扣租入支付租金 進項稅?”這些問題政策還未出臺,請關注國稅局最新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5〕76號
五、關于轉租業務征稅問題
單位和個人將承租的場地、物品、設備等再轉租給他人的行為也屬于租賃行為,應按“服務業”稅目中“租賃業”項目征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