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醫藥制造企業,研發、銷售集中管理,相關費用如何進行分攤才能更好的遵從稅法關聯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雖然研發、銷售集中管理,相關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應該分開核算。
研發費用會計核算的內容和要求
研發費用會計核算的內容
在會計核算上,可以在研發費用列支的項目主要包括:
(一)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二)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三)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
(四)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五)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
(六)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等費用。
(七)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
(八)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研發費用有一些優惠政策,如何區分不開研發費用和其他費用的,可能就不能享受優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