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免稅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增值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1]12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用魚油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批復國稅函
[2003]第139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飼料生產企業飼料免征增值稅審批程序的通知
國稅發[2003]114號
2、減免的增值稅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但不包括企業按規定取得的出口退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