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根據營改增實施政策,5月1日后房地產行業由營業稅改交增值稅,但之前預收款預繳的營業稅如何開具發票?因為房地產項目還未驗收,單套面積還無法準確確定,因此現在還不能開具營業稅發票,但5月1日后是否還能領取營業稅發票?若開增值稅發票是否還要就該部分重新繳納增值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來信所提問題,目前政策還不明朗。
2.一般會區別新老項目,有過渡期政策。對于正常的已交營業稅的預收款重新繳納增值稅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3.建議(1)做好測算營改增對公司稅負影響;(2)及時和主管稅務局溝通協商處理如何解決增加的稅負以及對于正常的已交營業稅的預收款在營改增后的處理。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