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我公司從2005年起未進行過利潤分配,現準備增加公司實收資本,轉增金額1.77億元從未分配利潤中轉入。
2、我公司準備增加實收資本,轉增資金9500萬由母公司債務,以資轉股形式,另由母公司現金投入576萬。
針對上述兩家公司增資,請問是否涉及企業所得稅?如何計算?印花稅如何計算?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您好:1、企業將未分配利潤增資,股東為自然人的,股東個人需要按增資額*20%計算交納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東是法人股是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2、母公司以債權轉股權屬于債務重組,子公司獲免的部分債權應做為債務重組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中,與當期利潤總額合并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增資金,企業應按增加的增資額*萬分之五計算交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