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計提了跌價的原材料報廢了。跌價怎么轉回,分錄怎么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企業會計準則第 8 號——資產減值》
第十七條 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1、會計準則允許企業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但稅法不允許。凡企業提取了資產減值損失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作納稅調增。(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上調整)
2、由于企業已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上調增了按會計準則確認的資產損失,待企業實際處置或核銷資產損失時在處置或核銷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上轉回,即作納稅調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