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小區地上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將地上車位出租,由物業公司代收租賃費,約定租賃費收入20%歸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每次預收全年租賃費,按月確認收入,剩余80%放在預收賬款的公共維修資金科目,請問物業公司該如何繳納營業稅?在營改增之后又改怎樣交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車位出租,營業稅稅率5%。不動產租賃業勞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2、營改增后車輛停放服務、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