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們公司經營一個游樂園(里面有一些供孩子游玩的游樂設備,比如旋轉木馬)進入樂園大門不收門票。
現在在園區內有3中經營業態:1、自己購買的設備經營2、商家購買的設備,公司提供場地,根據經營收入按照比例分成3、公司提供場地,商家購買設備,繳納固定租金。公司統一收銀,如何核算?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商家稅費?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按照各自的職責義務權利(特別是法律責任和納稅責任)設置賬簿和獨立交易原則,分別核算。具體核算科目設置要根據商業模式和法律責任確定,比如合作方的分成部分貴公司是按照往來核算,還是按照利潤分配核算,或者按照成本支出核算,要視雙方的合同確定。
2.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商家稅費要根據聯營合同和合作方的具體情況確定,一般要代扣代繳商家稅費。
3.聯營分成的核算、納稅比較復雜,建議委托專業機構協助具體的籌劃,并和主管稅務局進行溝通確認。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