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1.資金池委托貸款獲得的利息收入,5月1日以后是否改交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2. 代扣代繳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前,51后是否還可以申報繳納營業稅?
3.原來代扣代繳營業稅的非貿易項下付匯項目,是否需要在國稅局重新辦理合同備案,如需要,需提供哪些資料辦理?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資金池委托貸款獲得的利息收入,5月1日以后應交增值稅,稅率是6%
2. 代扣代繳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前,51后還應申報繳納營業稅。
3.原來代扣代繳營業稅的非貿易項下付匯項目,是否需要在國稅局重新辦理合同備案,及需提供哪些資料辦理,營改增文件沒有規定,請咨詢一下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