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進行三舊改造搬遷,請問:搬遷企業收到的拆遷補償費是否繳納增值稅?如果繳納,銷售額如何確定?搬遷企業的以原有土地作為投資設立新公司是否視同銷售處理?如是,則銷售額如何確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搬遷企業收到的拆遷補償費不繳納增值稅,搬遷企業的以原有土地作為投資設立新公司應視同銷售處理,銷售額應按評估價格確定或稅務機關核定。
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8〕828號
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三、企業發生本通知第二條規定情形時,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定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