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為非金融企業,現想象另一家非金融企業借款,請問我們繳納的借款利息,對方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我們,如果可以,是什么文件里面的通知,稅率是多少?如果不可以,對應的文件號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貴公司繳納的借款利息,對方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貴公司,稅率是6%,針對這項業務的文件沒有,請參考一下相似業務的文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3: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