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屬礦山企業,一般納稅人,設內部員工食堂,食堂從礦山附近農民個人買肉和蔬菜,無發票,請問我公司可以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購農產品收購發票嗎?政策依據是什么?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貴公司是否可以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購農產品收購發票,法律上沒有專門明確規定。相關規定主要如下。(1)《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規定:“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2)《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9號)規定:“二、……(五)納稅人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收購發票,系統在發票左上角自動打印‘收購’字樣。”
2.實務中,如果企業業務范圍沒有農產品收購范圍,一般稅務局不同意企業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購農產品收購發票。
3.請您參考上述文件規定。并建議您聯系貴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確認。
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