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是一般納稅人利潤交企稅還是個稅。注冊資本是一次性或分幾次或不注冊資本有區別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自然人獨資公司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屬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形式,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十八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不允許分期繳付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