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以在建工程投資全資子公司,按原來的政策,不需要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后需要繳納增值稅嗎,按什么金額繳納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二)不征收增值稅項目。
5.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1、有形動產投資增值稅視同銷售。
2、不動產、土地使用權投資,不涉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的事項,也不適用上述規定。目前政策不明確。